当医疗保险遭遇癌症患者,巨额医疗费用责任
很多医疗保险的受益人都认为,如果他们不幸患了癌症的话,医疗保险应当为他们全面买单才对。但是事实情况是这样的吗?
一些患者纷纷反映类似的问题。其中一名患者表示:
“我得了骨癌,为此我已经做了很多手术。我的医疗保险认为,这些手术被认为是次级疾病,不能享受普通的医疗保险。我的情况是;癌细胞长在我的右侧肾脏,然后向身体的其他部位扩散。医疗保险表示他们不承保这种情况。说实在的我非常需要专家建议,因为这种情况给我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。”
下面,是一些医疗保险与癌症治疗覆盖面之间的问答。
*大多数医疗保险承保癌症病例吗?
是的,他们将这归类在“肿瘤学”当中,资金数额在10-40万兰特之间。
*如果患者的癌症治疗费用超出了这个限额,该怎么办?
如果你的癌症性质被定义为“处方最低收益(PrescribedMinimumBenefit,PMB)”,那么你的医疗保险必须继续支付医疗费用,不管你的治疗费用是否超出了肿瘤学的上限。换言之,只要患者的癌症被定义为PMB,继续治疗,医疗保险就必须继续承担。
*如果患者的癌症类型被定义为PMB,医疗保险应该覆盖哪些费用?
包括顾问、手术、特别放射性治疗、病理学、放疗和化疗。患者需要特别注意一点:你的医疗保险是否有指定的医疗服务对口机构。
*如果是白血病这样的、不是在固定器官上的病症,又该怎么办?
有很多种癌症,虽然不针对固定器管,但仍然是保险项目承保的范围,包括白血病、淋巴瘤等等。具体的情况,请查一下你的医疗保险对应的PMB病症类型。
*在何种情况下,癌症被认为是可治愈的?
癌症不向邻近的器官扩散;或者未对最初发展成癌症的器官造成无可修复的伤害。或者说有同样病状的病人,10%经过治疗后存活时间超过五年以上的例子,这些癌症都将被认为是可以治愈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医疗保险是应该付款的。
*如果医疗保险认为患者的癌症是不可治愈的,就可以不付款吗?
情况并非如此。你的医疗保险的肿瘤类别的限额应当负责所有非PMB类别肿瘤疾病引起的治疗款项。例如说,如果你的化疗并没有登记在PMB类型当中,就应当由肿瘤类别的医疗保险限额来支付。当然,如果支付的款项超出了限额,并被认为是非PMB、不可治愈的类型,医疗保险是可以拒绝支付的。
*医疗保险对于患者的癌症治疗方案有没有发言权?
医疗保险可以根据协议(中的特定条款)管理你的癌症治疗过程。但是无论如何,医疗保险必医院最低标准的治疗费用。请注意,这并不医院去接受治疗,医院的治疗标准。例如,医院,同样疾病的治疗需要至少六个疗程,那么你的医疗保险制定的对口医疗机构也必须执行至少六个疗程。用药标准依此类推。如果你选择了比医疗保险所制定的更为昂贵的治疗方式,多出来的钱由你出。
*患者必须加入医疗保险指定的癌症治疗项目吗?
是的。这样你可以直接得到有关治疗效果的、第一时间的反馈治疗情况;并及时得到与自己的治疗有关的信息。
*患者必须在接受治疗之前首先征求保险项目的批准吗?
情况是这样的。在你开始治疗之前,一定要先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。他们会告诉你通过怎样的方式提供治疗款项。
*如果患者医疗保险当中的肿瘤科款项已经完全使用光了,应该怎么办?
大多数情况下,保险项目会继续支付;但是他们也可能要求患者支付20%。究竟怎么处置,不同的保险项目条款也不一样。请注意的是,如果保险经费已经用光,患者无力承担共同支付的话,保险公司有权要医院。患者有权申请保险公司的超限支付,但是不同的保险公司、保险项目,对于这种申请的处理方式都是不一样的。
*如果患者已经进入临终关怀的阶段,又该如何处理?
很多医疗保险有这方面入院治疗的规定。有的是时间限制(例如十天时间),有的是费用限制(例如10-40万兰特)。在这方面,不同的医疗保险,彼此间的差异很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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